辽宁省海城市委出台符合海城实际“四个加强”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时间:2020-09-30 16:28:41

为深入抓好基层执政骨干队伍建设,辽宁省海城市委出台了符合海城实际的“四个加强”,精准滴灌、综合施策,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得到了增强,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

一是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粹炼。实施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干部培训的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政治历练。海城市委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将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加强和改进政治素质考察,坚持做到“五查看、五掌握”,对于政治上存有问题的干部一票否决,即使已经在领导岗位上,也坚决调整下来;按照“一人一档”方式,收集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以及“四必”审核等材料,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立足一线识别考察,加强实践锻炼。海城市委在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和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中,扛重活,打硬仗。建立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创城、信访等15个重点工作一线,对现任和因机构改革未安置的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可根据个人意愿、工作阅历、专业特长等自行选择重点工作一线,经市委研究同意后统一选派。

四是健全完善知识结构,加强专业训练。海城市委实施干部队伍专业化提升工程,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全面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注重选拔熟悉上级专业政策并能够对接落地的政策型干部,实现了在专业性较强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相关领域专业型干部达到50%的要求。建立干部专业评价机制,完善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业化建设情况作为综合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价档案,计入综合考核量化成果。(王升 孙青艳)